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在法律上的区别有哪些?
股东就是向有限公司注资、投入资本而获得股东身份的持股人。自然人可以担任公司股东,法人同样也能够担任公司股东。那么,什么叫自然人股东?什么又叫做法人股东呢?二者之间又有何异同?
1.什么是自然人股东?什么是法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就是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是有着公民权的的个人投资者。公司股东通过工商注册登记,就变成了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享有股东所有的个人权利并直接承担所需义务。法人股东是相较于自然人股东而言,不是作为具体个人而是作为一个群体组织,是依法拟定的抽象实体。所以法人股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需要具体的人来完成,一般是派出股权代表,依法授权委托其完成相应的要求,其后果由群体承担。
2.二者有何区别?
法人股东也有一个说法是叫做单位股东,一般是以公司或团体机构的形式占有其他企业的股份,而自然人股东则是持股的股东个人,可以直接参加股东大会,享有股东依法获得的所有权利。公司法人均有权利作为公司股东,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特殊的限制。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向其他公司注资,但不得承担所创投企业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法人成为股东的前提条件是享有民事权利。二者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承担方式不同,但权力和义务在内容上没有太大差别。
3.法律规定的股东有哪些基本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要签署相应的股东证明书并制作股东手册,这是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身份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依法享有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企业获得一定盈利后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公司有新增资产时,股东有权优先认购和收益新股权。公司面临解散或重组合并、分散时,股东依法享有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取得公司利润的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提议或主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