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体向企业注入资本金,就在法律上拥有该企业相应的产权,成为该企业的产权主体。但产权主体不一定懂经营,而懂经营的人也存在因为没有资本金无法成为产权主体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应运而生。
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把民法在经济学意义上所称的财产所有权分解为出资者的终极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两部分,以“两权分离”的形式,出资者对企业资产享有终极所有权,企业对企业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让出资者的出资实现更好的增值。为什么这样能让出资者的出资实现更好的增值呢?通过企业管理学习,这可从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中出资者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二者的关系说起。
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中,出资者出资注入企业、将资产交给企业经营后,就失去了对资产的各种约束,相当于把所有权让渡给了企业,对企业具体行为不能再干预,更不能抽回资产。而与之相对的,企业通过出资者的产权让渡具备了法律意义上的独立人格,就可以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对出资者的资产进行支配使用。更通俗的说,就是出资者对其出资资产享有终极所有权,但不能对资产的使用过程进行干预,企业对资产可自由支配使用,但并不最终拥有该资产,资产的终极所有人仍然是出资者。那么是不是出资者对资产的使用过程完全不能干涉呢?也不是,通过企业管理学习,出资者作为股东,仍然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以及股权转让等的权利,只是这部分权利只占财产所有权众多内容中很小的一部分,几乎不影响企业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的完整性。在此制度下,出资者丧失产权的一部分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部分收益权,而只在出资资产发生增值时获得分红。出资人产权退化为股权形态,即企业管理中常说的股权,股权关系的变动并不影响公司财产的完整,这样就保护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主体的完整性。企业通过企业管理学习,更有效的对资产进行经营增值,对其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包括对外投资、财务运用、人员招募、采购营销等。
现代产权制度通过对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界定,让产权明晰化,产权权能的分割,也让社会资源得以最优化配置。